根據(jù)《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按照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由東莞市盛安貿(mào)易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35名,派遣到東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及各鎮(zhèn)(街道、園區(qū))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從事警務輔助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招錄崗位和要求
招聘條件
(一)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: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.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;
3.年滿18周歲,不超過30周歲(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發(fā)布之日);
4.招錄人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大專以上畢業(yè)生或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人員(具體見《2025年東莞市盛安貿(mào)易公司招聘職位表》),專業(yè)性較強的崗位應當獲得崗位需要的專業(yè)資質或者專業(yè)技能,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(yè)證書、學位證書、專業(yè)證書、技能證書;
5.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,服從管理,能接受常態(tài)化體能訓練、緊急召回、24小時值班備勤、節(jié)假日值班、夜班輪班、離莞出差、一線執(zhí)勤、崗位調(diào)配等安排;
6.男性體重指數(shù)(BMI)介于17.3與27.3之間,女性體重指數(shù)介于17.1與25.7之間〔體重指數(shù)(BMI)的計算公式為體重(千克)÷身高(米)的平方〕;
7.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;
8.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、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、退役軍人、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、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(yè)生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招聘:
1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2.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(diào)查的;
3.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.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信息的;
5.因吸食、注射毒品,賣淫、嫖娼,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等涉及“黃賭毒”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;
6.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7.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;
8.被開除黨籍、公職、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(guī)被辭退解聘的;
9.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10.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11.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。
薪酬待遇
參照東莞市機關事業(yè)單位聘員薪酬待遇發(fā)放。
招聘程序
(一)現(xiàn)場報名
1.報名時間:2025年10月12日(星期日)上午9:00~12:00,下午2:30~5:00。
2.報名地點:東莞市盛安貿(mào)易公司(地址:東莞市莞城街道新風路196號)。
3.報名資料:
報名人員本人攜帶以下資料參加現(xiàn)場報名:
(1)《東莞市盛安貿(mào)易公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》(下載附件用A4紙雙面打印后填好交紙質版或現(xiàn)場領取空表填寫);
(2)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5張(同版);
2023年事業(yè)單位筆試
(3)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正反面復印件(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);
(4)戶口本首頁、戶主頁及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,直系親屬信息情況(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的復印件、掃描件或電子照片等戶籍資料,姓名、稱謂、政治面貌、身份證號碼、學習/工作單位及職務等信息,親屬成員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、親生兄弟姐妹、配偶、配偶父母、子女,已故人員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證號,方便填寫報名表);
(5)最高全日制學歷及最高在職學歷的畢業(yè)證、學歷驗證報告、學位證、學位驗證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(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需打印在線驗證報告、電子注冊備案表,高中、中專學歷由屬地教育或人社部門出具學歷證明,證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聯(lián)系人和聯(lián)系電話);
(6)退伍士兵需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;
(7)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;
(8)個人信用(征信)報告;
(9)現(xiàn)場查詢社保繳費記錄;
(10)現(xiàn)場查詢出入境記錄(可登錄“移民局12367”微信小程序查詢);
(11)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(可登錄“粵省事”微信小程序申請出具,戶籍地不在廣東的,可到戶籍地公安部門開具);
(12)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,并出具書面證明;
(13)現(xiàn)場填寫《應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承諾書》。
以上資料第(3)至第(7)項需提供復印件各1份,原件檢查后歸還本人;第(1)、(2)、(8)至(13)項收取原件。
未按要求參加現(xiàn)場資格審核、資格審核結果不通過或未簽訂《應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承諾書》的,不予通知考試具體事宜。通過審核的,保持手機通訊暢通,以接收電話和短信通知。
(二)考試
采用“筆試+面試+心理素質測驗+體能測評”的方式進行,其中筆試和面試的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,成績均須達到60分合格分數(shù)線以上??荚嚳偝煽?筆試成績×60%+面試成績×40%(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(shù)點后2位),心理素質測驗和體能測評結果須達標。
考試結束后,根據(jù)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(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,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),按崗位擬招聘人數(shù)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。
(三)筆試
1.筆試時間:2025年10月25日(星期六)上午9:00~11:30(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);
2.筆試內(nèi)容:《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》,筆試地點另行通知。
(四)面試
1.面試對象:根據(jù)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,按比例確定面試人數(shù),其中招錄10人以下(包括10人)的職位按3倍比例確定面試人選,10人以上的職位按2倍比例確定面試人選。
2.面試方式:考官以面談的形式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、計劃和組織能力、應變能力、言語表達能力、個人形象及舉止儀表等,對考評結果給出客觀的評價意見,并進行量化評分。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五)體能測試
1.體能測試項目:
(1)10米×4往返跑;
(2)男子1000米跑、女子800米跑;
(3)縱跳摸高。
2.體能測試標準:
(1)男子組
(2)女子組
(六)考察、體檢和公示
考察按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具體參考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(體檢需自費)。因考生體檢、政審考察不合格或者招聘后未按時報到,造成招聘計劃未完成的,可按照報考者綜合成績合格的基礎上,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。考察和體檢合格者將公示5個工作日。
(七)辦理聘用手續(xù)
體檢、考察合格的,確定為擬錄用人員。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的規(guī)定與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,正式錄用為東莞市盛安貿(mào)易公司工作人員。
有關情況說明
(一)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。報考必須使用有效期內(nèi)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。
(二)公安民警和職工的配偶、直系血親關系、三代以內(nèi)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,除另有規(guī)定的以外,原則上不得被招聘到該民警、職工同一部門,或者有直接管理、直接利害關系的輔警崗位工作。報考人員存在前述回避關系的,須接受本單位工作崗位調(diào)劑安排;不服從調(diào)劑或隱瞞前述回避關系的,取消錄用資格,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。
(三)報考人員應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,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、準確,且需與在《東莞市盛安貿(mào)易公司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》中填寫的內(nèi)容一致。如有隱瞞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,一經(jīng)查實,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,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。
(四)用人單位秉承“人崗適配”的用人原則,后續(xù)可能對人員的崗位和工作內(nèi)容進行調(diào)整,崗位績效獎將隨著崗位變動相應調(diào)整,應聘人員應當知悉并服從調(diào)整。
(五)本公告發(fā)布時間:2025年9月8日至10月9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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